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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0-14 发布者:王晓雪

郑州大学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于2000年7月10日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涵盖理学、工学、医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农学、艺术学12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是河南省惟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河南省惟一一所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的高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

一、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在工作中表现良好并能坚持在职学习的在职人员(无学士学位修读研究生课程者,须本人出具“不申请硕士学位”的书面承诺)。

二、学费

每学年8000元,每学年开学时交。

注:如申请硕士学位,需交三学年学费共计24000元,如不申请学位,需交两学年学费共计16000元人民。

三、学制

两年

四、授课方式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采用课外自学与集中讲授相结合的方式;学员除按规定听课外,应认真自学,研读规定的书目,并按要求撰写课程论文;考核方式采取课程论文、闭卷考试等方式。

五、报名流程

1. 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索取或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2013年郑州大学研究生课程班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准确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持已经填好的“研修班学员登记表”、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报名。

六、入学考试及录取方式

1.入学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于9月上旬进行入学测试,考试科目有:①英语(学校统一组织)②专业课,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录取方式:根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颁发证书

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合格,由郑州大学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通过全国外语和专业综合课统一考试,可根据国家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八、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4、学位授予按照《郑州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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