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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0-14 发布者:陈都灵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四、招生人数

招生50人

五、录取

录取分数线由燕山大学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六、学制

学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学制为从入学到获取硕士学位的期限一般为2.5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七、学位授予

攻读MPA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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