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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0-14 发布者:陈都灵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培养形式,为了多渠道培养科学技术专门人才,特别是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全面素质,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河北大学决定继续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具体事宜如下: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一般应是大学本科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报名办法

报名者凭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参加学习专业所在学院、中心报名。报名费100元。学院、中心负责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核对证书原件,合格者,发放《河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

四、学习方式

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期限为两年。学习期满,完成规定学习科目,达到标准者,颁发《河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五、申请硕士学位

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四年内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已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包括至少有一篇署名河北大学的论文)者,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规定参见《河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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