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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控制工程专业招生简章

学制:2.5年年 学费:2万-4万元 上课地点:浙江

一、学院简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成立于2000年,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机器人研究室和1994年成立的自动化系,是学校最富活力、发展最快的学院之一。学院现设置有2个本科专业:自动化(国防特色重点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省重点及优势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省重点及优势专业);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2000余人。

学院现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和“电气工程”2个一级学科,其中“控制科学与工程”为一级学科博士点、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省一流学科(A类)和学校学科特区,其下设的二级学科“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为“十一五”和“十二五”国防特色主干学科、“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为“十三五”国防特色学科。学院现有教育部检测仪表与自动化系统集成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通信信息传输与融合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浙江省物联感知与信息融合技术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业自动化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智慧城市区域协同创新中心等5个学科研究平台,自动化专业工程人才培养国家级教学团队、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及装置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信息与控制技术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等3个教学科研团队和1个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动化工程实验中心(包括12个本科专业实验室)。学院万元以上设备548台套,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30台套,设备总资产达6000余万元,实验室总面积近4000平方米。近五年学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国家重大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及国防军工等国家级项目100余项,科研经费超1.5亿元;省部级以上科技奖20余项,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7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授权发明专利230余件。

学院非常重视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工作,通过将科研成果有效反哺教学,近年来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学院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依托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学生科协和专门实验室,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近5年学生在国家、省级学科竞赛中成绩优异,获得包括“挑战杯”国家金奖在内的省级以上奖励300余人次。学院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推动师资队伍国际化,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人才,广泛支持本科生、研究生进行海内外交流和学习,赴海外留学学生及来学院留学学生数量逐年上升。

学院在学校“立足浙江、依托行业、面向世界、服务社会、支持国防”的办学思想指导下,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宗旨,以支持国防为特色,以条件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提升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培养更多符合国家、社会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高素质人才。

二、专业研究方向及考试内容

专业研究方向

初试考试科目

复试专业考试

科目及范围

F1(非全日制)综合自动化控制

F2(非全日制)过程诊断监测与控制

F3(非全日制)节能控制与优化

F4(非全日制)网络技术与应用

F5(非全日制)智能信息融合与处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61自动控制原理

专业基础知识综合①,内容包含:电路、微机原理、自动控制原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经批准予以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六、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基本修业年限2.5年,非全日制可以适当延长。

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招生简章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国家和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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