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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招生简章

学制:2.5年年 学费:2万-4万元 上课地点:浙江

一.学院简介:

通信工程学院旨在为社会培养从事通信信息与电子技术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运营等工作的高级人才。学院的前身系无线电技术和信息技术教研室,198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本科主干专业建于1994年,1995年设立信息通信系,2000年正式成立通信工程学院。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3人),副教授27人,博士60人。其中共享院士1人、浙江省首批特级专家1人、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浙江省“创新创业计划”(海鸥计划)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具有海外背景的教师占专任教师45%。

学院设有信息与电子系统研究所、通信与信息系统研究所和密码与信息安全研究所。拥有“智能信号与系统”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及“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电子与通信工程”工程硕士学位授予点。“信息与通信工程”是浙江省重点一级学科,“通信与信息系统”是原信息产业部重点学科。2015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列全国排名25.29%。

科学研究主要覆盖:信号处理、软件无线电、多媒体信息处理、密码学与信息安全、移动通信系统、无线通信技术、光信息技术、通信网络等。近几年来,已完成或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防科研等国家级项目近30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省部级项目50多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获省部级以上各类奖励10余项;在IEEETrans、《电子学报》、《通信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700余篇,其中SCI收录30余篇,EI收录约200篇;出版专著、译著15部;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0多项。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开展院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计划,并与中国联通浙江省分公司、浙江华为、华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杭州华三通信、中电集团第36研究所、浙江三维、东方通信、浙江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杭州安恒、华数电视等单位建立大学生实训和就业实习基地,一直保持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双高。通过实习和实训,不少学生被上述企事业单位录用,并成为技术骨干。学院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大学生科技竞赛和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我院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和“信息安全”等科技竞赛中屡创佳绩。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的评价数据,我院信息对抗技术专业学生毕业一年后的薪资水平连续三年名列全校第一、全省第三,被浙江省教育评估院评价为高薪专业。

二.专业研究方向及考试内容


专业研究方向

初试考试科

复试专业考试

科目及范围

F1(非全日制)信号与信息处理

F2(非全日制)无线通信技术

F3(非全日制)多媒体通信与技术

F4(非全日制)个人通信与移动通信

F5(非全日制)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

F6(非全日制)光电检测与光通信系统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41数字信号处理或842通信原理

《通信电路》、《数字信号处理》、《随机信号原理》、《通信原理》、《移动通信》、《光通信》相关课程的基础知识,着重于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掌握情况。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经批准予以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六、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基本修业年限2.5年,非全日制可以适当延长。

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招生简章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国家和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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