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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0-18 发布者:红伟

重要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原"贵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更名为"贵州大学在职研修班",在职人员申硕流程不变!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

(二)考试方式:

1、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贵州大学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

2、英语、专业综合考试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三、贵州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学习;

四、学习年限:

3年。

五、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贵州大学自行组织、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六、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考试通过,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颁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京ICP备09046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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