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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0-18 发布者:红伟

重要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原"贵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更名为"贵州大学在职研修班",在职人员申硕流程不变!

一、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从事国防教育教学的教师,限报厦门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的“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专业;从事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教师,限报武汉大学的“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基础课,共计3门。

(二)考试方式

1、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

2、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为全国统一组织;

3、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三、招生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旅游管理、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基础数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两种学习方式之一:(1)全日制学习;(2)非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3年。

五、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六、学位授予

对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学校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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