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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4-28 发布者:王心然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校2017年拟录取考生须按时完成调档或签订定向合同手续,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非定向考生

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调人事档案。

请该类考生于5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入录取学院(应届生档案可推迟到新生报到时调入录取学院,但需向录取学院提交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档案缓调证明)。单考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不转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调档函由各学院加盖公章后(寄)发放给考生,如未收到调档函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xxx老师。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人事档案”,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招生学院。因工作需要,请各位考生将档案直接寄至各招生学院。

二、定向考生

所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合同(协议书)。

(一)普通定向考生

请下载附件中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定向合同(普通定向考生适用)》,一式五份(若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相同,则本协议一式四份),先将空白处填好,由考生签字、用人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于5月10日前寄(送)至各招生学院,然后由各招生学院统一交研招办。我校集中审核签字盖章并留存一份,其余将于6月上旬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考生本人留持一份,其余由考生交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须为录取时填报的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录取信息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合同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xxx老师(亲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定向合同”,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招生学院。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请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五份,由考生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6室)。协议书经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和丁方签字盖章,并于 5月 12日 前将其中的两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请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由考生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6室)。协议书经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签字盖章,并于5月12日前将其中的两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可转入我校,寄送方式参见本通知第一条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寄送相关要求。

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人,邮编:430079,联系电话:027-67861488。(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少骨计划硕士生定向协议”)

三、其他事宜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对于我校录取的少骨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免除基础强化培训环节,直接到我校报到,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2、拟录取考生的奖助学金、大学生医保、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项请参见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2017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各招生单位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2017年硕士研究生定向合同(普通定向考生适用).doc

《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doc

《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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