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与荷兰蒂尔堡大学在欧盟“伊莫拉斯”计划框架下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2017年1月至6月,我校将选派1名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赴该校交流学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3. 正式在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三年级学生需办理延期。专业领域为人文类,包括中文、外语、哲学、新闻传播、文化研究等(详见附件4);
4. 外语水平:托福成绩不低于(纸考550、网考80、机考213)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单科不低于5.5);
4. 学生在交换学习一学期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二、费用
1. 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 可获一次性差旅费补助820欧,生活补助每月800欧,其余费用自理;
3. 自理护照和签证费用。
三、选拔程序
1. 有意向参加此项目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Europass简历、学习计划或硕士、博士论文研究情况报告(英文)及学术成就(如发表情况、所获奖项等)、上学年的成绩单(正式英文版)、托福或雅思成绩证书复印件、相关文凭和证书的复印件(可选)、《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2. 各培养单位根据报名同学的学习成绩、研究计划可行性、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各1名,并于10月8日下午17:00之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811交流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聘请校内相关专家,根据候选人研究领域与蒂尔堡大学人文学院专业匹配度、学术表现、及在校成绩等方面从各单位推荐人选中选拔硕士、博士研究生各1人参加此交流项目。选拔通过,确定参加此项目的同学在该项目进展和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报名参加其他交流或出国境项目。
附件:1. 申请表
2. Europass简历模板
3.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4. 蒂尔堡大学人文学院可接收专业及研究领域简介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9月23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