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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工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6-10-13 发布者:管理员

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自定招生名额。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我校2016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复试的基本要求为:

2016年报考北京工业大学的、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80分且英语单科不低于30分,其他单科不低于28分的考生;

二、参加我校2016年MBA第二阶段复试的基本要求为:

2016年报考北京工业大学的、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42分且英语单科不低于40分的考生。

三、第二阶段考试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测试分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时间大致为2016年12月20-29日,具体时间请咨询各学院。

四、资格审查要求

所有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都要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在参加考试时交给所报考学院的教学秘书。具体要求如下:

1. 请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复印1份,共2份,交至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

3. 本科学历在“学信网”的在线认证网页打印件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考生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将该网页打印)。

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由考生根据学信网“学历认证”栏目的相关提示申请认证。

第二阶段考试前未获得备案表且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将无法录取。

4. 第二阶段考试费60元/人,参加考试时交各学院教学秘书。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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